本書特色
本書適合準備司律以外考試的同學使用,結合「體系」與「解題」,並整理許多「上榜模板」,教各位如何將模板套用到解題上,分數就直接入袋啦!
作者簡介
周易
政大法研所(刑法組)
讀享、學稔講師
考生早出晚歸的拼搏,是為了上榜;社畜早出晚歸的拼搏,是為了工作。希望哪天,他們都能為自己而活!
三版序
感謝責編旼甄協助本書製作,希望本書能讓同學更了解刑事訴訟法的考試重點,並順利上榜!
周易
2022年4月29日,於台北
目錄
近期刑事訴訟法修正條文對照
◎Chapter1 訴訟關係之建立
▼Section1 訴訟主體‧1-3
壹、概說‧1-3
貳、刑事訴訟當事人一:被告‧1-8
專 題聽審權與告知義務之關聯‧1-10
專 題筆錄未經全程錄音之法律效果‧1-23
參、助攻被告的角色:辯護人‧1-33
肆、刑事訴訟當事人二:檢察官‧1-62
伍、刑事訴訟之審判者:法院‧1-65
▼Section2 訴訟客體‧1-84
壹、案件單一性‧1-84
專 題犯罪事實之「一部擴張」與「一部減縮」‧1-86
專 題既判力(擴張)範圍之認定‧1-87
貳、案件同一性‧1-98
▼Section3 訴訟行為‧1-101
壹、意義‧1-101
貳、送達‧1-102
◎Chapter2 強制處分
▼Section1 概說‧2-3
壹、強制處分之意義‧2-3
貳、強制處分之分類‧2-3
專 題對「強制偵查」之再詮釋—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788號判決‧2-4
參、強制處分專庭之設置‧2-9
▼Section2 絕對法官保留:羈押、鑑定留置‧2-11
壹、羈押‧2-11
專 題限制出境、出海專章規定‧2-28
專 題受有罪判決被告無從羈押與防逃‧2-37
貳、鑑定留置‧2-45
▼Section3 相對法官保留:傳喚、拘提、逮捕、緊急拘提、搜索、扣押及身體檢查處分‧2-46
壹、傳喚‧2-46
貳、拘提‧2-47
參、逮捕‧2-47
專 題遲延訊問取得證據之證據能力‧2-51
肆、搜索‧2-52
伍、扣押‧2-74
陸、身體檢查處分‧2-84
▼Section4 特殊型態之強制處分‧2-91
壹、通訊監察‧2-91
專 題另案監聽取得他案證據之證據能力—通保法第18條之1第1項法律效果之檢討‧2-94
專 題「另案監聽」所衍生之證據,有無適用毒樹果實理論?‧2-98
貳、誘捕偵查‧2-99
◎Chapter3 證據
▼Section1 證據裁判原則‧3-3
壹、概說‧3-3
貳、核心概念:嚴格證明=證據能力+合法調查‧3-4
▼Section2 證據能力之認定:法定證據方法‧3-6
壹、概說‧3-6
貳、五種法定證據方法‧3-7
參、人的證據方法1:被告‧3-7
肆、人的證據方法2:證人‧3-9
專 題無效之反詰問‧3-22
伍、人的證據方法3:鑑定‧3-24
陸、物的證據方法1:文書‧3-29
柒、物的證據方法2:勘驗‧3-30
▼Section3 合法調查程序‧3-36
壹、概說‧3-36
專 題「私人不法取證」之證據排除?‧3-37
貳、自白法則(§156)‧3-41
專 題不正訊問之禁止‧3-45
參、傳聞法則與傳聞例外(§159、§159-1~§159-5)‧3-64
專 題性侵害犯罪被害人警詢陳述之證據能力探討‧3-74
專 題實務對於被告防禦權之保障—以「對質詰問權」作為傳聞例外之審查基準‧3-99
專 題檢察官之舉證責任‧3-103
▼Section4 證據排除法則‧3-109
名詞辯正‧3-109
▼Section5 案例分析‧3-110
壹、域外證人警詢筆錄之證據能力‧3-110
貳、勘驗筆錄之證據能力‧3-117
參、鑑定書面之證據能力‧3-121
肆、測謊鑑定之證據能力‧3-122
伍、得一方同意監察所得通訊之證據能力‧3-123
陸、指認之證據能力‧3-125
◎Chapter4 訴訟流程1:偵查階段
▼Section1 偵查開始‧4-3
壹、告訴‧4-3
專 題撤回告訴‧4-14
貳、告發‧4-25
參、偵查不公開‧4-26
▼Section2 偵查終結‧4-32
壹、不起訴‧4-32
貳、緩起訴‧4-34
專 題撤銷緩起訴處分於實務上之問題‧4-36
參、再議與交付審判‧4-53
肆、起訴‧4-56
伍、自訴‧4-69
專 題刑訴第323條第1項但書之目的性限縮‧4-77
◎Chapter5 訴訟流程2:審判階段
▼Section1 準備程序‧5-3
壹、制度設計目的‧5-3
貳、準備程序應行事項之爭議‧5-4
▼Section2 審判程序(第一審)‧5-10
壹、概說‧5-10
貳、簡式審判程序‧5-10
參、審判期日之進行流程(朗讀案由~法院判決)‧5-11
專 題直接審理之貫徹—證物以「實物提示」為原則‧5-15
肆、變更起訴法條‧5-17
伍、程序判決‧5-24
▼Section3 救濟程序‧5-27
壹、通常救濟程序(第二審、第三審)‧5-27
專 題刑事訴訟法第348條第2項之修正與變遷‧5-30
專 題一部上訴之合法性—可分性準則‧5-36
專 題第一審指定或選任之辯護人,是否有協助第二審上訴之被告撰寫上訴理由書狀,敘述具體理由之義務?‧5-39
專 題若第一審之辯護人未履行其義務,則第二審法院有無另行指定辯護人協助被告提出上訴具體理由之義務?‧5-40
貳、特別救濟程序‧5-63
專 題近期大法庭裁定對於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1項第6款規定之認定‧5-66
◎Chapter6 簡易程序
壹、概說‧6-3
貳、適用前提‧6-3
參、被告與檢察官對求刑與緩刑宣告達成合意後,對法院與當事人之效果‧6-4
肆、簡易判決之科刑範圍‧6-4
伍、簡易判決應記載事項‧6-5
陸、對簡易判決之上訴‧6-5
◎Chapter7 協商程序
壹、概說‧7-3
貳、協商程序之運作‧7-3
參、協商程序之上訴‧7-4
專 題第一審依刑事訴訟法第七編之一協商程序所為之科刑判決(非屬刑事訴訟法第376條不得上訴於第三審之案件),提起第二審上訴經判決後,得否上訴於第三審?‧7-4
◎Chapter8 沒收參與程序
壹、概說‧8-3
貳、事前參與通知‧8-4
專 題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大字第3594號刑事裁定‧8-5
參、事中程序規範‧8-7
肆、事後權利救濟‧8-13
伍、單獨宣告沒收‧8-14
◎Chapter9 被害人參與訴訟
壹、緣起‧9-3
貳、被害人參與訴訟制度‧9-3